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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治新闻

8月15日禁塑新规正式施行

时间:2026-05-11 16:42:21
编写:张晋   审核:王振邦   点击:139 次

    2026年8月15日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》将正式全面施行,其中第九百九十八条明确的禁塑相关条款,成为我国塑料污染治理的最高层级法律依据,标志着我国禁塑工作彻底告别“政策引导为主、法律保障不足”的阶段,迈入法典化、系统化、全链条管控的全新发展阶段,为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注入强劲法治动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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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悉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》于2026年3月12日经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高票通过,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正式公布,自2026年8月15日起全国统一施行。作为我国继民法典之后第二部以“法典”命名的法律,也是世界上首部以“生态环境”为主题的专门法典,该法典系统整合了我国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各类法律规范,涵盖污染防治、生态保护、资源利用等多个方面,其中禁塑相关条款的明确,进一步完善了我国塑料污染治理的法律体系,让禁塑工作有法可依、有章可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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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典第九百九十八条明确规定,国家依法禁止和限制生产、销售、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,鼓励、引导单位和个人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,积极开展一次性塑料制品回收利用,大力推广应用可循环、易回收、可降解且无害的替代产品,实现一次性塑料制品生产、销售、使用、回收全链条闭环管控。同时,法典在“法律责任”编中专门细化了禁塑相关处罚标准,明确对违规生产、销售、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的行为,可处违法经营额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,情节严重的,将依法吊销相关生产经营许可证,为禁塑工作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执法保障,有效破解了以往禁塑工作中“处罚偏轻、震慑不足”的难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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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确保8月15日禁塑新规平稳落地、有序推进,国家层面已提前部署、完善配套,先后出台多项政策文件奠定坚实基础。其中,发改环资〔2020〕80号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》作为全国禁塑工作的顶层设计,明确了禁塑工作的总体目标、重点任务和实施步骤;发改环资〔2020〕1146号《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》进一步细化工作要求,明确规定2020年8月15日前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需出台本地禁塑实施细则,细化管控范围、责任分工和推进节奏。截至目前,全国绝大多数省份已完成本地禁塑配套文件的制定和发布,形成了“国家法典引领、地方细则落地”的上下联动、协同推进的禁塑工作格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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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态环境部门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,8月15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》正式施行后,相关部门将全面整合替代现行各类禁塑相关规定,系统清理与法典不一致的政策条款,切实维护法治统一。各地将进一步强化属地监管责任,组建专项执法队伍,聚焦商超、餐饮、外卖、快递、农贸市场、景区景点等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高频场景,加大日常巡查和执法检查力度,重点整治违规生产、销售、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的行为,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查处、公开曝光,形成有力震慑。同时,将建立长效监管机制,推动监管常态化、规范化,确保禁塑新规落地见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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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次禁塑新规的正式施行,既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、落实绿色发展理念的具体举措,也是回应广大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期盼的民生工程、民心工程,更是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实践。下一步,生态环境、发改、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将加强协同配合,强化宣传引导,通过多种形式普及禁塑知识和新规要求,引导企业主动转型,加大可降解替代产品研发和生产投入,引导广大群众树立绿色低碳消费理念,自觉减少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,逐步形成绿色低碳、文明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,为共建清洁美丽世界、推进全球生态环境治理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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